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12-09 16:33:07]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19126

项目名称

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炼装备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项目(项目代码:2018-510181-31-03-251939)拟在成都市辖都江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公司现三个厂区内实施。主要技改和建设内容有:(一)拆除一厂区内现240吨炼钢电炉及相关设施,保留全连轧轧钢生产线作备用,备用燃气加热炉增设低氮燃烧装置,新建事故废水收集池,空压站和供电系统、净循环和浊循环水系统、原料库和成品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公辅及办公生活设施利旧;(二)拆除二厂区内现240吨炼钢电炉和精炼炉以及煤气发生炉等相关设施,新建150吨炼钢电炉、以及LF精炼炉和VD精炼炉,保留五机五流连铸机和高速线材轧钢生产线,加热炉燃料由煤气改为天然气并增设低氮燃烧装置,配套建设钢渣中转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和事故废水收集池,空压站和供电系统、净循环和浊循环水系统、原料库和成品库等公辅及办公生活设施利旧;(三)三厂区新建炼钢车间(设1100吨炼钢电炉、LF精炼炉和六机六流连铸机等设施设备)、轧钢车间(设粗轧、中轧和精轧机组以及冷床等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空压站和制氧站、净循环和浊循环水系统、钢渣中转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库和成品库、废气处理系统和事故废水收集池等公辅、环保以及办公生活设施。项目建成后,采用预处理后的废钢为原料,年冶炼钢水150万吨,最终形成轧材142.01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锰系合金特殊钢轧材28.41万吨、低碳普通钢轧材113.6万吨)。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40万元。

本工程为钢铁冶炼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满足《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等有关要求,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该项目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予以了公告(2017年第46号)。项目经都江堰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同意备案(川投资备〔2018-510181-31-03-251939JXQB-0070号)。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项目在公司现厂区内实施(都经开函〔201989号)。项目实施后,年钢产能减少10万吨,符合《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要求。项目所在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成环评函〔201912号),项目实施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4360952XH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5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2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19127

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北起人民公园站,止于10号线一期太平园站(不含),线路全长约5.7公里,主要沿文翁路、武侯祠大街、高升桥路、佳灵路敷设,呈东北~西南走向。全线均为地下线,采用双线设计,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共设地下车站5座,其中换乘站4座。工程投资总额为62.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683.3万元。

该工程纳入《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发改基础〔20191071号),可研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68381)。《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及线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审查(环审〔2017165号),工程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65393408U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5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3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19128

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起于起于武侯区一期工程机投桥站(不含),止于成华区高洪村站,线路全长约24.8公里,主要沿永康路、晋阳路、龙腾东路、大石西路、小南街、北较场西路、成华街、张家巷、建设北路、二仙桥北路及航天路敷设。全线均为地下线,采用双线设计,最高设计时速140公里/小时,共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站12座。一期五桐庙停车场调整为定修段,配套主变电所站2座(另行环评)。工程投资总额为227.8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2261.9万元。

该工程纳入《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发改基础〔20191071号),可研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342号,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68378)。《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及线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审查(环审〔2017165号),工程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65393408U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5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4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19129

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包含北延段、临江段和机场北站及一区间段,线路全长16.715公里,全线均为地下线,采用双线设计,最高设计时速140公里/小时,设地下车站6座,其中换乘站4座,预留站1座,新建停车场1座。其中,北延段自火车北站~火车南站(不含)区间,线路长10.985km,设地下车站4座,均为换乘站;临江段为机场北站(不含)~临江站及临江停车场出入线,线路长2.567km,设地下车站1座和停车场1座;机场北站及一区间段为天府机场12号航站楼站(不含)~机场北站区间,线路长3.163km,设地下车站1座。配套新建主变电所2座(另行评价)。工程投资总额为168.4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514.2万元。

该工程纳入《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发改基础〔20191071号),可研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343号,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68397)。《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及线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审查(环审〔2017165号),工程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65393408U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9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