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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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5 14:24:37]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225

项目名称

关于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本色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沐川县工业园区龙船坝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实施15万吨/年本色浆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020-511129-22-03-42622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备料系统(新增原料处理能力59.6万t/a)、新建制浆车间(设置15.3万t/a本色浆生产线1条,采用DDS间歇蒸煮、硫酸盐法制浆)、新建浆板车间(设置15.3万t/a浆板生产线1条)、新建碱回收车间(设置处理固形物750tds/d的碱回收炉1台)、新增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和部分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形成制浆产能35.7万t/a,浆板产能35.7万t/a。项目总投资6685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5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园区已开展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生态环境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00793970655K

许可决定日期

2022/3/11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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