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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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5 09:29:18]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公示事项

公示内容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隆昌市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028MA66TXJ102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隆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2〕2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该公司将处理达标的废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隆昌河左岸,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隆昌市圣灯镇石板村田家桥下游560m处(E105°13′57.168″,N29°18′6.250″),属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明口。项目废污水控制排放量273.75万m3/a。出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总氮、总磷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限值要求,其余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54.75t/a、氨氮2.74t/a、总磷1.37t/a、总氮41.06t/a。

许可决定日期

2022年3月16日

许可机关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有效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237729931455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邻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2〕2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该公司将处理达标的废污水通过管道排入丹水滩河左岸,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邻水县牟家镇狮台村丹水滩河汇入御临河口前40m处(E106°54'13.61",N30°15'54.36"),属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明口。项目废污水控制排放量146万m3/a。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3.0t/a、氨氮7.3t/a、总氮21.9t/a、总磷0.73t/a。

许可决定日期

2022年3月16日

许可机关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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