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该公司将处理达标的废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隆昌河左岸,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隆昌市圣灯镇石板村田家桥下游560m处(E105°13′57.168″,N29°18′6.250″),属工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明口。项目废污水控制排放量273.75万m3/a。出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总氮、总磷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限值要求,其余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54.75t/a、氨氮2.74t/a、总磷1.37t/a、总氮41.0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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