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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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0 19:33:59]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点击量:] [关闭]

820日我省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法院、省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21个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自然资源厅、成都市、绵阳市汇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副省长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改革任务,目前距离中央改革方案确定“到2020年,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总目标仅剩四个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中央改革举措在我省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各市(州)、相关省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任务按期保质完成一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各相关省级部门及市(州)要明确所担负的职责;市(州)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二要联动协作,力推案例实践。加强横向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多部门案件会商、双向咨询、联合办案等联动机制,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侦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等程序;强化纵向指导,省级相关部门要通过案件调度、座谈调研、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现场查看等方式,帮扶指导各市(州)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难点问题把脉会诊、精准指导三要加强保障,提升能力水平。不断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培育发展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和评估机构,培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满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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