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岳东副厅长率队赴绵阳开展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调研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9-17 10:26:57] [来源:地方干部管理处] [点击量:] [关闭]

911日,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岳东带队赴绵阳市,实地调研乡镇行政区域调整后基层环保办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设施设备及执法事项等情况。并在三台县芦溪镇组织召开三台县、绵阳市两场调研座谈会,先后听取了部分乡镇、县(市)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编办关于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运行状况;乡镇环保办设立及运行情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李岳东同志指出,近年来绵阳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工作体系、明确职能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创新工作举措,特别是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职能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域调整改革后,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推出安州区生态环境片区监管执法、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等地方经验,在促进绵阳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李岳东强调,一要进一步总结提炼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好经验好做法,将可推广复制经验进行宣传推广。二要有序推动权力下放,按乡镇实际承接能力,因地制宜、分类赋权,逐步明确乡镇环境执法权限。三要强化基层执法力量,推动资源下沉,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的要求,合理配备执法专业装备,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做到统一装备、统一力量。四要强化管理服务下移,市一级要加强对区(县)一级、区(县)一级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协调联动推进“后半篇”改革,确保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