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近日,生态环境厅召开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约见座谈会。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银昌出席并讲话;督察办、固体处、第四监察专员办、省固管中心、绵阳市政府、涪城区委区政府、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
会上,固体处通报了绵阳市央督及“回头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整改任务严重滞后问题。督察办对任务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东江环保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倒排工期,实施“日监督、日调度、日考核”,在资金、人力、设备上加大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涪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虚怀表态发言表示,区委区政府要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倒排建设工期、盯紧设备采购和现场施工等基础上,全力做好银行放贷、水电气配套设施建设、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2021年6月底按期完成建成。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衡国钰表态发言表示,绵阳市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下一步采取将项目建设纳入市委重点工作会点评内容、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强化对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督导和联动等具体措施,切实推动项目尽快建成。
李银昌副厅长指出,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是央督及“回头看”整改任务,绵阳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抓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要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承诺,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和纪律性,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整改。绵阳市要深刻认识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压实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督察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三是要保持严实作风,细化措施抓整改。绵阳市要强化组织统筹,完善工作机制,针对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必须痛下决心,迎头赶上,坚决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