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工作,11月4日—7日,省机动车中心组成调研组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开展相关调研。
北京、天津和山东三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本次调研工作高度重视,在座谈交流中就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相关工作倾囊相授,并就机动车路查路检执法、遥感监测执法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等程序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使调研组一行在开拓眼界、拓展思路、做实做细上深受启发、大有裨益。
通过交流座谈,调研组一行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充分感受到了三省(市)机动车人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技术功底和一心为民的服务精神,从“车、油、路”三方面充分考虑,提出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的方法;体会到了三省(市)政策制定的前瞻性、统筹性和针对性,结果导向明确,紧紧围绕降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开展工作;学习到了三省(市)在相关部门沟通、立法流程和工作实际操作层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下步中心将在《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中充分借鉴,力争通过修订政府规章,细化管理规定、理清部门职责、扫除政策盲区、加大惩戒力度,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全过程管控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