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地下水污染隐患防控有关事宜的通知》 加强疫情期间地下水污染隐患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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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8 16:30:26] [来源:农村处] [点击量:] [关闭]

近期,各地为做好疫情防控,大量喷洒消毒水,更有甚者,一些根本没有发现疫情的地方,每日喷淋消毒水达七八次以上,地面上随处可见的消毒水肆意横流。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

218日,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地下水污染隐患防控有关事宜的通知》,就如何防范滥用消毒水可能导致的地下水污染隐患作了解答。

一是要规范使用消毒水。在复产企业、复工工地、畜禽养殖场、小区、农贸市场等日常消毒过程中,应坚持预防为主,正确适量使用消毒用品。各地要积极宣传正确有效的消毒措施,避免消毒场所因过度使用消毒用品,或随意倾倒消毒废水而导致的地下水污染隐患发生。

二是严格处理消毒水。医疗机构、相关定点隔离场所及研究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医疗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医疗废水消毒的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污染源做消杀毒工作时,要严格管控消毒液使用量和使用频次,做好消毒液的规范收集处理,禁止消毒水散排到饮用水水源地。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禁止消毒废水随意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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