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肺炎疫情环境应对专报 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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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2 17:04:56] [来源:办公室] [点击量:] [关闭]

四川肺炎疫情

环境应对专报

第23期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省厅简讯】

215日,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环境污染防治专家组(第一组)会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赴成都市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备用收治点进行调研指导,就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215日,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环境污染防治专家组(第四组)赴甘孜州道孚县传染病院、污水处理厂、隔离区开展疫情环境应急指导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215日,全省收集医疗废物135.15吨,实际处置135.32吨(含14.87吨“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49.3%。此外,相关处置设施处置废弃口罩4.31吨。

▲215日,共调度全省212个定点医院、180个接纳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587个集中隔离点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消毒情况,2个无污水治理设施的定点医院医疗废水消毒处理后暂存未外排,2个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和146个无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点均已采取应急消毒措施。

▲215日,全省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见异常;相关的国控、省控、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均未见异常;相关的19个饮用水水源地(含发光菌生物毒性指标)均未见异常情况,为I~II类水质。

截至215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8489人次,对全省重点防控点位开展13470家次现场执法检查。其中,医疗机构5435家次、医废处置单位630家次、污水处理厂2423家次、垃圾焚烧发电厂154余家次、饮用水源地1329次,其他重点防控点位3499家次。

【市州动态】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项举措助力防“疫”攻坚战。一是开辟“一个通道”。开辟线上审批通道,采取“互联网+审批”、网上登记备案模式,实现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辐射安全许可审批“不见面”特事特办。二是主抓“两个重点”。把城市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应急监测等领域作为重点,选派4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奔赴一线,累计出动207人次,排查108个点位场所;把深入社区防疫阻疫第一线作为重点,50余名党员主动请缨,组建党员突击队、服务队,服从全市工作安排,在人流集中地区、各自住地社区、单位联系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三是严把“三个关口”。严把收集、处置、监测三个关口,建立“企业值守+县上蹲点+市级督导”机制,筑牢医疗废物处置防线。截至目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10余吨、疫情医疗废物4250余公斤、社会源废弃口罩1080余公斤,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未见异常。

▲近日,泸州市政府副市长马宗慧带队到市生态环境局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针对下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问题,通过专题网络直播对话的方式,公开疫情有关生态环境信息,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用于23家涉疫情企业废水排放中余氯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预计2月底全面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上传数据。

215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接纳新冠病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接纳新冠病人医疗机构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消毒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和辐射安全监管六个方面检查要点。

215日,南充市应急指挥部医废处置组针对近期检查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联合生态环境、城管、卫健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医废处置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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