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执法专题新闻通报会,副厅长、党组成员雷毅对四川省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通报,会议发布了2019年四川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处以及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出席,生态环境厅宣教政研处负责人、宣教中心主任曹小佳主持会议。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中央、省、市17家新闻媒体参加通报会。
截至11月,生态环境厅2019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979件、罚款3.57亿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总数为642件。截至10月底,四川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9.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2%;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6%;优良天数率为89.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全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5个,占比97.7%,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优于国家年度考核要求(2.3%)2.3个百分点。
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蓝天保卫战和碧水保卫战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开展2个月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等重点区域,对17个市(州)、9个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点位2040个,移交重点违法行为线索392个,处罚金额540余万元;通过对岷、沱、涪三江流域2018年考核不达标断面、未达优良水质断面、部分不稳定达标断面所涉相关区域,三个轮次不间断的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点位396个,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点位98个;通过无人机航测,完成了对四川省范围内长江干流、岷江、沱江、嘉陵江和赤水河流域现状岸线航测和沿江13个市(州)工业聚集区热红外影像任务,为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执法方面,针对“散乱污”企业、自动监控行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分别开展专项行动;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核查遗漏、新产生、整治未到位或者死灰复燃等问题;省本级开展攀枝花市和南充市重点环境问题专项执法行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
接下来,生态环境厅将紧盯重点区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强化与司法机关实施联合督导、挂牌督办,充分利用“两法衔接”机制,形成合力,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