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子口灌区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是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综合开发利用任务确定的灌区配套工程。先期实施的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主要开发任务是农业灌溉和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建设项目包括总干渠、东干渠、西干渠、充水渠、支渠、分干渠17条渠道(总长383.81公里)以及提灌站2座等工程。总干渠渠首设计流量76.20立方米每秒。灌溉面积135.94万亩,2030年供水人口244.53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21.46万人,乡镇人口50.59万人,农村人口72.47万人,供水量3.96亿立方米,其中城镇供水量1.86亿立方米(占比47%),总投资164.45亿元。
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1171.6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19.03公顷,主要占地类型包括耕地194.76公顷、林地99.64公顷;临时用地面积852.64公顷,主要占地类型包括耕地551.24公顷、林地234.6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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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构溪河特有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四川蓬安国家森林公园、四川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营山清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安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川构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广安区浓溪镇全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项目以隧洞、渡槽、明渠、倒虹吸等方式穿(跨)越上述敏感区,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具了相关文件明确同意项目穿(跨)越敏感区。工程通过优化布置,尽可能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局施工及生活区域、加强宣传教育、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法捕猎和乱砍树木、强化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实施水土保持分区防治、对施工迹地采取工程防护及植被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方法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修配系统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处理或采用改进型生态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制排放”的施工原则,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等。
相关地方政府通过实施已批复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农村面源整治、流域综合整治等系列措施,解决项目运行后退水可能导致的水污染问题,确保区域水体水质达标。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全密闭结构,并配备除尘设备等措施;对涉及凿裂、钻孔以及爆破等施工区域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程弃渣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存,进行压实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三、其它部门意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川林自函〔2020〕221号、川林湿函〔2020〕485号、川林湿函〔2020〕486号、川林自函〔2020〕609号、川林自函〔2020〕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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