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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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7 11:03:30]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17-2020423日(共5个工作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吨电弧炉炼钢生产线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达州市宣汉县(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方斗功能区一区)

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为达州市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位于通川区复兴工业片区(通川区复兴镇凤舞村),根据原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四川德润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2017年第40号),该公司现有产能换算为普钢产能为135万吨/年。

根据上述产能置换方案,将达州市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35万吨/年的普钢产能进行置换,其中100万吨/年的普钢产能置换于四川德润钢铁有限公司(达州基地公司),其余产能置换于四川德润钢铁有限公司(遂宁基地公司),上述产能置换企业相应设备在20201231日前,本项目建成投产前进行拆除淘汰。

该公司通过减量置换、搬迁入园以及环保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拟在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方斗功能区一区内实施100吨电弧炉炼钢生产线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炼钢车间(设炼钢生产线1条,包括100吨超高功率电弧炉1座、120LF精炼炉1座、77流连铸机设备1套等)、轧钢车间(设轧钢生产线1条,包括粗轧机组、中轧机组、精轧机组、冷床、备用加热炉等)、石灰窑车间(设150t/d天然气麦尔兹并流蓄热式双膛石灰窑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空压站、制氧站、净循环水系统、浊循环水系统、钢渣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成品库、油品库、事故废水收集池、综合楼等公辅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后,全厂钢水产量100万吨/年,经连铸、热装热送最终生产高强度棒材95万吨/年,均为普通质量钢(普通热轧钢筋,包括高强度抗震钢筋和钒钛高强度建筑钢);活性石灰4.5万吨/年,全部用于本项目炼钢。本项目不涉及特殊质量钢生产,使用原料为外购已预处理后的废钢精料,且生产过程中不使用萤石。

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

项目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配料、上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电炉烟气(第四孔排烟)经“重力沉降室+急冷装置+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电炉密闭罩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炼钢车间废气经“屋顶罩+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LF精炼炉产生烟气经“密闭罩+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备用加热炉(设低氮燃烧装置)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直接由50m排气筒达标排放;钢渣和铸余渣处理系统破碎、球磨、筛分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窑原料系统筛分、上料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窑烧成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窑成品系统下卸料、转运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成品储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电炉、精炼炉、连铸机结晶器、轧钢生产设备、制氧站、空压站等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至浊循环水系统;连铸工序、轧钢工序冷却产生的直接冷却水、热闷渣废水、厂区初期雨水进入浊循环水系统,经“二级沉淀+隔油+过滤+冷却”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已建的柳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河。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氧化铁皮、钢渣、铸余渣、石灰窑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收尘灰等外售综合利用;金属切废料返回炼钢工序;废耐火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浊循环水系统产生的废油脂,炼钢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收尘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和废棉纱、手套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和厂区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电炉、精炼炉、连铸机、风机、轧机、飞剪机、冷剪机等设备及原料装卸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将轧钢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浊循环水系统设施、油品库、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废水收集池、钢渣库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膜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10cm/s);炼钢车间、制氧站、净循环水系统设施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六)卫生防护距离设置

报告书确定在石灰窑车间、炼钢车间、钢渣库、石灰石库边界外分别设置400m200m5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轧钢车间边界外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噪声污染为主),此范围内现分布有住户520人(包括柳池镇柳坪村311人、石堰村29人),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吨电弧炉炼钢生产线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宣府函〔2019232号)承诺在项目建成投运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00吨电弧炉炼钢生产线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德润航达〔201921号)承诺在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前不投入运行。

项目在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网上公示、张贴公告、登报公示等,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方斗功能区一区内,占地约500亩,经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同意,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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