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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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5 15:40:45]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15-2022922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5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

绵阳市、广元市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G5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首都放射线G5京昆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中“成都~广元~陕西”的组成部分。路线起于G75兰海高速黑水塘枢纽东南侧周家河处,对接G5京昆高速公路川陕界至广元段扩容工程,经广元市利州区、昭化区、剑阁县,绵阳市梓潼县、游仙区,止于魏城枢纽顺接京昆高速扩容成绵段,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主线全长123.818km。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8月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川环审批〔2020104号)。

在施工设计阶段为提高路网功能、绕避地质灾害点、降低对既有线性基础设施和城镇规划干扰、优化路线平纵指标等因素,导致部分线位发生变动,较原环评路线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路段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41.04%,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达到原环评声敏感点数量的62.50%,同时,对涉及生态敏感区路段的线位走向、长度、服务设施等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调整后主线全长123.984km,调整后线路总体走向、设计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行车道宽度不变,仍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双向6车道;互通连接线全长12.742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置桥梁36529.65m/74座(特大桥9883.95m/9座,大桥26356.2m/61座,中小桥289.5m/4座),隧道31147m/21座(特长隧道10315.5m/3座,长隧道13181.5m/7座,中短隧道7650m/11座),以及互通式立交12处(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0处)、分离式立交23座、涵洞(通道)172道、天桥(渡槽)8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10处、管理中心3处、隧道用房21处等工程。

项目总占地1042.46hm2,其中永久占地699.83hm2,临时占地342.63hm2,占地类型以耕地和林地为主;项目土石方挖方3210.15m3,填方1579.51m3,借方72.24m3,综合利用44.77m3,弃方1658.11m3;全线设置弃渣场44处,热拌站5处、冷拌站32处、预制场14处、钢筋加工场21处、施工驻地43处,施工便道238.27km(新建96.66km,改建141.61km);所需的砂石骨料采用外购和综合利用,不单独设置专用料场。

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291.2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7亿元,约占总投资的1.74%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通过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强化施工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除在亭子湖风景区已建的LJ2标混凝土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K11+400)以及LJ6标项目部(K43+900)外,不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亭子湖风景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取土场、施工场地和施工驻地等临时工程,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影响。

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处理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涉水桥梁施工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等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等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施工原则,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农林灌或达标排放。通过优化拌合站位置,采取密闭拌合,并对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拌合配置布袋除尘设施;钢筋加工设置在车间内,并对焊烟采取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控制和减小沥青烟、焊烟、粉尘等各类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针对在亭子湖风景区已建的LJ2标混凝土拌合站除采取上述相关措施外,对拌合站料仓进出口、筒仓顶部排气口、搅拌楼及场界四周增设喷淋装置,并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等措施,尽可能减少粉尘对风景区环境的影响。

项目普安隧道(长约3km)的右线在K47+442~K47+560段(长118m)穿越剑阁县普安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已基本完成封场),通过采取非爆破开挖施工方式,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期洞内外振速、变形沉降等监控量测,控制和减少项目施工对该填埋场带来的环境风险。

(二)营运期

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47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19721延米)、安装隔声窗(2160m2)等措施,控制和减缓近、中期交通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预留噪声监测、治理费用和声屏障实施条件,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服务区、停产区、收费站和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等;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在跨越主要河流路段和临水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并对嘉陵江特大桥、塔子坡西河特大桥、潼江河特大桥、黄家沟大桥、三清村2号大桥、建效中桥、安家湾大桥和石板滩大桥,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的路基段均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和降低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通过采取水生生态跟踪监测等措施,控制和减缓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以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控制和减缓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技术、经济角度可行。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 

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业公司)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组团内设有氯化钛白厂、钛冶炼厂2个生产厂区。其中,氯化钛白厂现有1.5t/a氯化钛白氧化中试装置、3.7t/a低温氯化+四氯化钛精制装置钛冶炼厂现有18t/a高钛渣生产装置、6t/a铸钢件装置、1900m3/a电炉煤气回收装置4000m3/a电炉煤气回收装置在建)、废盐综合利用项目(在建)。现有工程均取得环评批复,已建成项目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省环评发〔2003008号、川环审批〔2016232号、川环审批〔2017327号、攀环建〔201453号、攀环审批202279川环验〔2017113号、川环验〔2011119号等),氯化钛白厂和钛冶炼厂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400765069034P002V915115002088509874001P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组团现有厂区西北侧新征地372.13实施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以攀钢集团自产高钛渣原料采用熔盐氯化法工艺生产钛白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万吨/年熔盐氯化钛白装置1包括氯化、精制及矿浆蒸发、氧化、后处理及成品包装等工段,其中氯化工段设14t/a粗四氯化钛生产线1条、设置240t/d熔盐氯化炉2台,氧化工段设3万吨/氧化生产线2设置氧化炉2台,后处理工段设6t/a成品氯化钛白粉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4万吨/年氯碱装置1(包括盐水制备、电解、氯氢处理、盐酸合成、氯气液/气化、次氯酸钠工段)、50t/h燃气锅炉1台、循环水站1座、脱盐水站1座、空分装置1套、冷冻站1座、空压站1座、氯化原料间1座、钛渣仓1座、原盐库1座、成品库房1座、中间罐区(设5×280m3精四氯化钛储罐,5×280m3粗四氯化钛储罐)、酸碱罐区(设2×50m3废酸沉降槽、1×2m3废酸清液缓冲罐、1×100m3净化盐酸储罐、1×100m3 31%盐酸储罐、2×750m3 32%氢氧化钠储罐,2×200m3废碱液储罐)、甲苯罐区(1×80m3甲苯储罐)、液氯库(6×61m3液氯储罐、5.1m3氯气缓冲罐5.2m3氯气缓冲罐1×0.5m3尾氯分配器、2×1m3液氯分离器)、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160m3/h高盐废水处理系统,30m3/h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和5m3/h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封闭中转渣场1座(900m2)、危废暂存间1座(50m2)、应急事故池1座(41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3座(45m396m384m3高位水池及水罐各1个、110KV/10.5kV总变电站1座(另行环评)、控制室1座、化检验中心1座、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辅助和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金红石型钛白粉6万吨,副产32%液碱9.15万吨。

项目总投资13712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0万元,占总投资的2.85%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氯化钛白装置原料准备工段高渣大料仓粉尘,高钛渣石油焦工业盐配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油焦及工业盐破袋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石油焦、工业盐及高渣配料皮带秤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油焦球磨粉尘、炉前链板机混料及炉前料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石油焦及工业盐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氯化工段氯化尾气、氯化炉顶泄压废气经三级水洗+三级碱洗处理后由1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氯化炉排盐坑加盖密闭,排盐及水淬烟气经负压收集+文丘里洗涤器+三级水洗+三级碱洗处理后由1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精制工段精制尾气(含/四氯化钛储罐呼吸废气)经水洗+四级碱洗处理后由1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钒渣烟气经环形集气罩+水洗+四级碱洗处理后由120m排气筒达标排放。中转渣场及其翻渣间密闭、采用石灰石搅拌收尘渣,中转渣场翻渣间废气经负压收集+级碱洗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氧化工段打浆槽、脱氯罐含氯尾气经三级碱洗处理后由1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氧化工段氧化装置开/停车、事故工况废气经级碱洗处理后由1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四氯化钛预热炉和氧气预热炉燃用天然气、设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烟气经25m排放筒达标排放。后处理及包装工段包膜废气经碱洗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闪蒸配套热风炉设低氮燃烧装置,闪蒸干燥尾气闪蒸袋滤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气流粉碎废气经高温袋滤器+蒸汽冷凝器+气液分离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冷却废气经低温袋滤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成品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氯碱装置盐酸合成尾气经水洗+碱洗处理后由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氯碱装置废氯(氯氢处理及液氯工段的不凝气)、事故氯(电解装置开、停车产生的含氯废气电解工序、氯气处理工序、液氯及包装工段、高纯盐酸工段等事故泄压氯气等)经二级碱洗处理后由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锅炉燃用天然气及氢气、设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烟气经25m排放筒达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或通风橱+水洗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报告书确定在氯化钛白装置氯化及氧化工段、氯碱装置区边界外设置300m卫生防护距离中转渣场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原料间、精制工段、中间罐区酸碱罐区、甲苯罐区、后处理及包装工段、成品库房、化检验中心边界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上述范围内现分布有居民1040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搬迁安置的承诺函》(攀钒钛函〔2022241承诺,在本项目投产前完成对上述居民的搬迁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承诺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搬迁安置的函》承诺在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前本项目不投入生产。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氯化钛白装置后处理工段压滤机中心清洗废水送高盐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电渗析+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前期废水送高盐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的淡水经脱盐水站处理后回用于后处理工段,浓水回用于氯碱装置,不外排;侧洗后期废水回用于中心清洗工序高温袋滤器热交换蒸汽凝结水回用于后处理工段包膜后洗涤氯碱装置氯水淡盐水脱氯工段处理后无机膜再生废水树脂塔再生废水洗氢水一并回用于氯碱装置一次盐水工段,不外排。废气处理系统水洗产生的酸性废经沉淀后回用于氯化钛白装置后处理工段,不外排。废氯及事故氯处理系统碱洗废水部分回用于氯碱装置一次盐水工段,剩余部分与HCl合成尾气洗涤废水、其他废气处理系统碱洗废水一并双氧水氧化+盐酸中和+MVR蒸发+离心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脱盐水系统,结晶废盐回用于氯化炉。

机修含油废水隔油预处理空压站空气冷凝水、地坪设备冲洗水、分析实验废水脱盐水站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气水洗废水等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沉淀”工艺处理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化粪池+调节池+厌氧生物接触池+好氧生物接触池+二沉池”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与锅炉排污水、冷却循环水排污水、脱盐水站反渗透浓水等一并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沙江。目前,该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但项目所在团山片区污水管网尚未建成。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攀钢 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投产的承诺函》承诺,项目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未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投入运行。

(三)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将氯化钛白装置区、氯碱装置区、氯化原料间、中转渣场、中间罐区、酸碱罐区、甲苯罐区、液氯库、高盐废水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危废暂存间、钛渣仓、化检验中心、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管沟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30cmP8抗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10-7cm/s)。

锅炉房、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空分装置、冷冻站、空压站、控制室、原盐库、成品库房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取“20cmP8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厂区设置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磨机、砂磨机、闪蒸干燥机、气流粉碎机、空分装置空压机冷冻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氯化钛白装置产生的氯化渣配套拟建攀钢熔盐氯化法钛白氯化废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氯化钛白装置产生的收尘渣经石灰中和处理后,与氯碱装置及含氯废气处理系统水洗段废水净化过程产生的盐泥、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泥一起送园区渣场填埋处置;氯碱装置产生的芒硝外售综合利用;氯化钛白装置产生的精制钒渣暂按危废管理,经鉴定后根据其性质妥善处置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废液、沾染化学品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废硫酸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分子筛、废吸附/过滤器由生产厂家回收一般废弃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依托的攀钢熔盐氯化法钛白氯化废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氯化渣处理能力6.3 万吨/年产粗盐 42305 吨,全部回用于本项目氯碱装置,可满足本项目氯化废盐处理需求,其环境影响报告已经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攀环审批〔202279号)。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攀钢 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投产的承诺函》承诺,废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本项目依托的园区渣场设计库容4000m3,剩余库容1870m3,可满足本项目未来5年的填埋需求;目前园区已启动渣场扩建工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液氯氯气、四氯化钛、盐酸、次氯酸钠、甲苯、一氧化碳氯化氢、98%浓硫酸、天然气等物质,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存区环境风险物质的泄漏火灾和爆炸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

1.厂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应急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供电;对氯化钛白装置氯化工段、氧化工段,氯碱装置电解工段、液氯工段等设备采用联锁保护装置各装置区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和独立安全仪表系统(SIS,落实专门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

2.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及截留系统,雨水废水截断系统,各类危险化学品罐区设置围堰,并在储罐周围和主要生产装置周围设置截流沟、备用储罐、倒罐设施等,厂区设有效容积4160m3事故废水收集池和225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废水收集池),用于初期雨水、消防废水和事故情况下废水及废液的暂存;确保事故发生时废水、废液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

3.各装置区、储罐区等区域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装置及泄露报警和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等根据项目氯化钛白工艺氯气使用量,严格控制厂区液氯及氯气贮存量和在线量。液氯库设置自动应急抽风及废气碱洗装置、碱液喷淋联锁控制系统

4.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若出现事故性排放,立即切断、关停上下游生产装置,妥善处置事故排放的各类污染物。

5.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按应急预案要求对影响范围内人群实施紧急疏散,减缓风险发生时的环境影响,确保人群安全。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选址经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关于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拟选址意见的复函》(20216)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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