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方案(试行)》要求,现将2021年2月全省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结果通报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市级城市排名情况
2月,21个市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后3名依次为资阳市、自贡市、内江市(详见附件1)。
(二)县级城市排名情况
2月,183个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泸定县、新龙县、理塘县、 雅安市雨城区、金川县、叙永县、稻城县、木里县、南充市高坪区、甘洛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后10名依次为西充县、自贡市沿滩区、井研县、隆昌市、自贡市贡井区、岳池县、仪陇县、邛崃市、安岳县、梓潼县(详见附件2)。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市级城市排名情况
2月,15个重点城市中(2015年未达标城市,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雅安市、遂宁市、眉山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3名依次为自贡市、宜宾市、泸州市;空气质量恶化程度较重的前3名依次为泸州市、宜宾市和内江市(并列)。6个非重点城市(2015年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序依次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广元市、巴中市、攀枝花市。
1-2月,15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好的前3名依次为雅安市、遂宁市、广安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3名依次为自贡市、宜宾市、达州市;空气质量恶化程度较重的前3名依次为广安市、达州市、内江市。6个非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依次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广元市、巴中市、攀枝花市
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二)71个重点县级城市排名情况
2月,71个重点县级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雅安市雨城区、苍溪县、三台县、旺苍县、洪雅县、蒲江县、德阳市旌阳区、荣县、丹棱县、江油市和马边彝族自治县(并列),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名依次为宜宾市翠屏区、泸县、泸州市纳溪区、成都市新都区、自贡市贡井区、自贡市自流井区、成都市新津区、自贡市沿滩区、泸州市龙马潭区、泸州市江阳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4名依次为屏山县、旺苍县、达州市通川区、大竹县;空气质量恶化程度较重的前10名依次为成都市新津区、崇州市、成都市郫都区、仁寿县、成都市新都区、泸州市江阳区、成都市温江区、简阳市、宜宾市翠屏区、内江市东兴区。
1-2月,71个重点县级城市中,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名依次为雅安市雨城区、三台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洪雅县、苍溪县、营山县、荣县、蒲江县、眉山市彭山区、江油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名依次为成都市新都区、宜宾市翠屏区、成都市青羊区、泸县、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郫都区、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贡井区、达州市达川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2名依次为屏山县、江油市;空气质量恶化程度较重的前10名依次为成都市新津区、珙县、崇州市、成都市郫都区、简阳市、岳池县、彭州市、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金牛区、宜宾市翠屏区。
详见附件5。
附件:1.2021年2月全省市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后3位名单
2.2021年2月全省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后10位名单
3.2021年2月和1-2月15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排名
4.2021年2月和1-2月6个非重点城市综合指数及变化情况
5.2021年2月和1-2月71个重点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排名
6.2021年2月和1-2月112个非重点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排名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代章)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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