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测情况
2021年四季度,21个市州对126个县的190个县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共计191个断面(点位)。
名单中攀枝花市盐边县雅砻江菩萨岩饮用水水源因在建,调整为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雅砻江纳尔河村(断面名:盐边水厂取水口);雅安市宝兴县两河口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在建,调整为雅安市兴县高家山沟饮用水水源(断面名:高家山沟取水口)。其他断面四季度均开展监测。
2、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3、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取水量。
4、评价标准和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水温、河流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
5、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1年四季度,四川省126个县(区)190个地表水源地的191个(河流型154个、湖库型37个)监测断面(点位)所测项目全部达标,断面达标率100%;取水总量42812.16万吨,达标水量42812.16万吨,水质达标率100%,其中有144个断面达到或优于II类标准,所占比例为75.4%,水质达标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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