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生态环保项目财政融资贴息工作,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拟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承担生态环保项目财政融资贴息审核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公开征集、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与比选、确认选聘的程序开展。
二、工作任务
对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人行分支机构报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的生态环保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对生态环保项目贷款所属领域、相应合同票据、贴息额度等方面的政策符合性、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出具包含对相应生态环保项目融资贴息审核结论的审核报告。具体工作量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三、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在四川省内注册或者在四川省内设立有分支机构的省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并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特殊要求:熟悉生态环保、融资贴息等相关业务,有类似工作实践案例者优先考虑。
四、项目金额
人民币36万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报名
获取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竞聘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下午18:00前,竞聘人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复印件(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前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821办公室领取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竞聘文件。
六、竞聘地点和时间
地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307会议室
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8-8058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