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四川实际,增加10个行业绩效分级指南,实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避免“一刀切”。同时,《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程序和内容,有力提升绩效评级工作水平和效率。
二、《通知》有哪些特点?
《通知》结合四川实际,对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扩大评级范围。将评级范围扩大为“39+10”,“39”即生态环境部规定的39个重点行业,“10”即四川省特有10个重点行业。二是完善评级工作流程。《通知》明确了生态环境厅组织对A级、B(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评级,市(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对C级企业和生态环境厅委托的部分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评级,并绘制了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公众更易于了解评级步骤。三是规范评级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进一步规范了绩效分级申报材料编制大纲,解决企业“怎么编、编什么”的问题。
三、绩效评级在哪里申报?
答: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在“四川省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平台应急管理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网址为:https://www.sc-airtool.cn:9093/emergencyPage/index.html#/login。申报进度、反馈意见、申报结果均可在系统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