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发〔2018〕9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加强全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可下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