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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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7 15:29:17] [来源:省执法总队] [点击量:] [关闭]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的要求,生态环境厅和财政厅在2020年发布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基础上,编制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4月4日




政策解读:

《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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