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拟推荐第二届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公示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9〕33号),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经厅党组第9次会议研究,拟推荐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生态研究所、金堂县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为先进集体,拟推荐遂宁市蓬溪县常乐镇拱市联村党委书记蒋乙嘉同志为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3月2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人 事 处 028-80589018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