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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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15:10:13]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点击量:] [关闭]

川环函〔2019596

稻城县县内森林、草原、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常年保持在全省前列,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绿色经济,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基础良好。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和指导稻城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2018年推荐稻城县为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候选单位,2019年拟继续推荐稻城县创建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稻城县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先后在稻城县启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湿地修复保护工程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将稻城县纳入了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范围。在项目资金扶持方面,以2018年度为例,累计下达稻城县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5500余万元,支持稻城县实施天保二期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川西北防沙治沙项目、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效补偿等一大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有力助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将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川西北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大对稻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稻城县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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