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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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16:40:58]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厅] [点击量:] [关闭]

川环函〔2020〕592号

一、关于“加强统筹规划。建议省政府统筹规划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一)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

今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分年度明确了全省2020—2022年总体目标,提出到2022年力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达到65%以上,同时分年度差异化设置了各市(州)目标。该方案提出,各县(市、区)要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规划草案编制,部分县已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二)实施《全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启动实施新一轮《全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支持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生活垃圾裂解项目,努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及无害化处理率,建立完善的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

二、关于“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建议省上出台政策,加大奖补资金支持力度,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指导各市(州)争取中央环保资金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合同管理等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一)资金投入。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方面。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从2018年2亿元增加到目前的4亿元,已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0亿元。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省级财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632亿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非规模化养殖污染整治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农村垃圾处理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大资金投入,将在农村实施145个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项目,新增分类收转运处置能力约2.4万吨/日,总投资50.2亿元。四是项目申报方面。生态环境厅将加大对市(州)申报项目的指导,围绕乡政府驻地、农村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包装储备一批基础较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支持。

(二)资金政策。一是《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明确,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统筹机制。二是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中省涉农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给予积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给予贷款和优惠利率的政策支持。三是生态环境厅与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建立了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内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保障合作机制,省农行力争3年内提供不低于500亿元的项目融资,重点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环保产业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四是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积极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地方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完善收费制度,目前农村基本未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支持地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收取费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是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及转移支付制度,对市县基本支出需求、民生保障需求、促进发展需求进行分类测算,实行分层次保障,扩大县级自主安排财力规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三)督促指导。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未形成“国家补贴、省级奖补、地方配套、农户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的问题,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的函》,指导各地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筹措机制。

三、关于“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后期运行管护的监督考核,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一是生态环境厅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机制纳入《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各地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运营机制,强化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开展第三方运营。加强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严格管护标准,建立管网故障应急机制,保障长效稳定运行。二是生态环境厅正联合省财政厅编制《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拟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三是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供销合作社共同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20〕6号),对农村生活垃圾怎么分类、怎么收集、怎么处理做了明确安排,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四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于6月底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建设指南(试行)》及配套图集,该指南主要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评价标准三个方面解决了农村垃圾怎么分类治理问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五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稳妥推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法制保障,目前已完成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四、关于“鼓励全民参与,通过省级媒体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共建、共管、共享的治理氛围。”

一是生态环境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新闻通报会。新华社、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20多家新闻媒体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全面深入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下半年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推进会,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对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推动。三是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公众开放,提高公众分类意识,形成“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宣讲政策要求,开展技术帮扶,引导村民提高环保意识,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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