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6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中环督察函〔2019〕116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联系电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 028-80589086
四川省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一项
整改任务)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一项问题:成都市新津县生猪养殖户肖林冲用泵排方式向白头堰支渠十一斗渠偷排养殖废水,造成水质严重污染。 |
整改责任单位 |
成都市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养殖户肖林冲实行种养循环,杜绝养殖废水直排。 |
整改措施 |
1.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白头堰支渠十一斗渠和涉及的其他沟渠清淤。加强周边住户、种养殖户的宣传教育,防止污物、垃圾下沟;加强全镇网格员教育管理,确保网格员正确履职;加强对该养殖户的监管,杜绝再次发生违法排放。 2.对肖林冲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据《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同步向肖林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新环限改决字〔2018〕8号)。 3.给予东华村挂村镇党委领导和分管副镇长通报的问责处理;给予长乐村党总支书记免去职务的组织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华村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对东华村第2网格员予以辞退。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成都市加强了乡镇网格员、周边人员宣传教育,并给予了有关责任人员处分,已完成白头堰支渠十一斗渠清淤,肖林冲养殖户猪栏已拆除。11月5日,农业农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开展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了养殖废水不外排的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