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的公告
《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六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眉山、资阳7个市党委、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19年12月,整改目标: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