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八十一项整改任务,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内江、阿坝、甘孜3个市(州)党委、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19年12月,整改目标:建成3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完成情况在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异议,整改销号资料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