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2019年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环保意识需进一步提升、蓝天保卫战攻坚存在差距、碧水保卫战推进还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短板突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为更好指导和推进我市具体工作,制定了《德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23项整改任务、77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整改任务清单请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进行查询。
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