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2019年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不到位、约束性指标有反弹等5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内江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24项整改任务、78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整改任务清单请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进行查询。
中共内江市委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附件:内江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