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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督察办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09时00分

《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绵阳市委、市政府,整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明确绵阳市安州区磷石膏问题整改目标及时限,加快问题整改。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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