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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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内江市城区沱江大坝下游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沱江。内江市小青龙河两岸分布大量直排口,下游配套的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至调查时仍未建成,且在建设过程中推土填江,破坏沱江河道生态环境。 |
整改责任单位 |
内江市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小青龙河高桥段截污管网建设;消除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过江管道建设对河道影响。 |
整改措施 |
1.2019年6月底前,严格按照经审批施工方案进行过江管道围堰施工,过江围堰施工完成后,恢复河道原貌。(内江市水利局、内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019年9月底前,完成小青龙河高桥段5.3公里截污管网建设,将生活污水收集至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内江高新区管委会) 3.2019年9月底前,完成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全长23.5公里)建设,将生活污水收集至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内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东兴区人民政府)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内江市已于2019年6月完成过江围堰施工,并恢复了河道原貌;完成小青龙河高桥段5.3公里截污干管建设;完成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23.5公里配套污水管网建成,现已投入试运行。2020年4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完成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小青龙河高桥段截污管网建设,消除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过江管道建设对河道影响的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