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绵阳市委、市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整改目标: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对未消纳的磷石膏进行长期封存,并做好堆场植被恢复,持续改善磷石膏堆场周边地下水水质及干河子流域水环境质量,最大限度降低安州区磷石膏堆存造成的环境影响。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