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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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德阳市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将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电石渣直接堆入未经防渗处理的渣库,对渣库内积水监测发现,pH值为12.35,呈强碱性。渣库堤坝外围多处渗漏,渗漏水呈强碱性。 |
整改责任单位 |
德阳市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整治企业电石渣堆场环境问题,解决电石渣渗水对外环境的影响。 |
整改措施 |
1.2020年1月底前,完成局部坝体应急加宽工程,收集局部坝体渗漏水至污水分厂处置,并制定局部坝体加固防渗工程方案;2020年8月底前,完成库区局部坝体加固防渗工程方案施工,解决局部坝体存在的渗漏问题。 2.2020年4月底前,完成电石渣堆场及其周边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并制定整治方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工程措施内容。 3.2020年6月底前,完成电石渣浆分离水(强碱性水)循环冷却装置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电石渣浆分离水的闭路循环,强碱性电石渣浆分离水直接经冷却后进入乙炔发生装置回用,库区不再新增电石渣浆分离水。 4.2020年12月底前,消纳掉库区现存电石渣浆分离水(强碱性水),实现电石渣浆库的电石渣浆分离水零储存,解决库区现存的碱性水“湖泊”问题。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德阳市已完成库区局部坝体加固防渗工程,解决坝体渗漏问题;已制定电石渣堆场整治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电石渣库边坡及堆体整形、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等工程措施;已完成电石渣浆分离水(强碱性水)循环冷却装置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电石渣浆分离水循环利用;渣浆库上清液已于2020年1月全部消纳,库内液位降至标尺零位后,已对库区进行HDPE膜覆盖。2020年10月28日,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解决电石渣渗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的整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