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委编办、生态环境厅,各市(州)党委、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8月;整改目标: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资料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