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环办土壤函〔2021〕28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成都、宜宾、南充、攀枝花、甘孜等市(州)进行了实地调研,参考浙江、广西、湖北等7个省(市)的运维管理办法,起草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5月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的意见,6月11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听取了相关企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农村处(电子邮件、信封等请注明“《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王志凯13688366681
邮 箱:1966043752@qq.com
附件: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6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主要在部门职责、说法表述方面,共采纳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