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档案寄存管理项目服务机构的比选通知
关于档案寄存管理项目服务机构的比选通知
为加强内部档案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公开遴选档案寄存管理项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选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或其他组织;
2. 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相关经营业务;
3.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人员;
5. 具备相关档案寄存管理经验。有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合作的相关经验;具备完善的档案寄存托管制度体系。
二、比选方式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机构的实力条件(含硬件条件)、服务水平和服务案例等因素后选定。
三、比选文件
服务机构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 机构情况:含团队、硬件条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照等。
2. 服务水平:在同行业中的业务优势。
3. 服务案例:相关档案寄存管理项目服务案例,特别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案例。
4. 收费标准:档案存储费用不超过30元/年/箱;初次档案整理移库和第一年档案存储费用、档案调阅及利用费用不超过70元/箱。
5. 档案安全管理: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应急预案等、档案管理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服务承诺:质量控制(必须保证所有个体纸质档案录入和存储的完整性、保密性、一致性、正确性、安全性);安全控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售后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备案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项目运营管理,运行质量管控等)。
7、服务方案:包括前期准备、整理装箱、收箱入库、安全储存、调阅服务等。
四、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比选文件提交到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406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
联系人:甘露 联系电话:028-86203808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