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比选水利水电工程过鱼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承担单位的公告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我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水利水电工程过鱼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水利水电工程过鱼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三)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四川省及其他地区典型水利水电及航电工程环评批复中过鱼设施相关要求及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对不同类型过鱼措施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估,在此基础上分析识别影响水电站过鱼效果的主要因素和关键因子,提出环评技术评估应关注的重点,为下阶段优化水电工程环评技术评估及环评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四)成果要求
提交水利水电工程过鱼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报告。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方式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比选申请人实力条件、服务水平和服务方案等因素后选定。
四、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单位简介;
2、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3、相关业绩证明;
4、服务方案。
五、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7时00分。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705。
比选文件应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的地点,逾期恕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705
联 系 人:杜野
联系电话:028-86203236
七、本通知中未规定的相关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并由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最终解释。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