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公开比选办公区域业务文化展示墙设计制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拟公开比选办公区域业务文化展示墙设计制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相关要求
为增强我单位业务建设氛围,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阵地,进一步美化办公环境,特邀请相关设计制作单位为我中心提供办公区域业务文化展示墙设计制作服务。主要包括中心工作简介、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生态文明建设、环评技术评估、排污许可、科研信息业务板块宣传展示等内容,由中选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图稿,并按要求完成制作与施工安装。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报名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计师团队、制作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类似工作实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材料
比选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介绍:含团队介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服务水平:设计方案、报价标准、费用明细表(包括具体设计点位、内容、尺寸、材质)等;
(三)服务案例:相关设计制作服务案例,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比选文件密封封面应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2年11月29日17:30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7楼705号。
有意向参选的单位,请于11月24日、25日到现场踏勘。联系人:杨洁,联系电话:028-86203315。
五、比选评审
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达到3个及以上,我中心将组建评审小组,于2022年12月上旬(暂定)在本单位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比选报价、人员配置、类似服务业绩、服务实施方案、后续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六、质疑和投诉
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人名单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
七、中选履约
中选人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中心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人。
中选人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