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环境保护厅组织对2016-2017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全面自查。本次自查对象为2016年至2017年获得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自查工作共涉及相关项目164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6.68亿元。
在本次自查过程中, 19个市(州)及12个省级单位首先按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了相关自查报告。省环保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随后在审核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我省2016-2017年度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和相关自查情况表。9月4-5日,生态环境部规财司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又在遵义市组织召开 “2018年中央环保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自查情况汇总会”,省环保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代表我厅参会并汇报了我省自查相关情况。下一步,国家将在年底前赴重点省(市、区)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