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点城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20-09-23 11:52:00 [ 双击滚屏 ]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重点城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全省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特别是针对臭氧(O3)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相关监测排查工作,7-9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在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等10个重点城市针对家具制造、印刷和包装、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表面涂装、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加油站等19个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工作。

截止922日,共完成366次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总时长754小时,共计发现404个高值排放点位(含疑似排放企业和异常区域),其中瞬时值超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2000微克每立方米)点位199个。同时,根据相关走航监测数据编制完成了《四川省重点城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总结及数据应用报告》。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发现的高浓度出现次数较多的表面涂装、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家具制造、印刷和包装、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加油站等6个主要行业开展综合整治和技术帮扶。二是各城市开展环境质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筛选出环境质量中对臭氧(O3)生成贡献大的高浓度、高活性的组分及物种,同时结合走航监测结果,查找环境质量监测中发现的高浓度、高活性的组分及物种所属行业及企业,进一步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精准溯源及科学管控。

来源:监测总站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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