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委召开纪委扩大会
【发布日期:2021-03-08 16:59:24】 【被关注: 【作者:党办】

33日下午,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纪委在院4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2次会议(扩大会),纪委书记、副院长龙泉同志主持会议,院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李干杰部长、吴海英组长在“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上的讲话>和<关于孟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112号)、《关于孟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环党组〔201813号)、《关于万本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环党组〔2020128号)、《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5起违纪违法案件及警示教育的通报》(川环党组〔202134号)等文件精神,随后,龙泉同志通报了我院第二阶段整改工作,并对我院近期纪检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停顿、没有期限,一查到底、绝不手软。院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整改,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强化纪律执行,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注重自身素养提升,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院纪委及各支部纪检委员要主动担当,强化日常监督,落细落小落实监督职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履职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组织学习以上四则《通报》,结合部门实际,制定部门工作纪律管理办法,挂图醒目处;二是各支部纪检委员要与正风肃纪暨省委巡视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形成合力,共同配合,做好各部门相关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三是院纪委委员与支部纪检委员要对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院纪委责任清单》,厘清职能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实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四是各纪检委员要对我院如何有效开展纪检工作并达到健康发展的目标展开思考,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由纪晓梦委员汇总,下次会议专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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