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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征集2019年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0 04:11:49] [来源:] [关闭]

川环宣中心函20197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关于补充征集2019年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激发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大格,积极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2019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将在全省补充征集并联合实施第三届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大高校院所、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在川环保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从事公益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求紧紧围绕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环保科普知识、倡导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调动公众参与、开展环境教育等内容进行设计,具有较强实践性、可操作性和较广泛的参与性。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务实,利于持续推广,有预期目标和具体项目成果,并有项目推广宣传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实施时间

项目自确定入选后需在2020年3月下旬全部实施完成。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一般项目申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自身优势,在社会宣传、环保科普、公众参与、环境教育等领域积极行动,创新探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宣传、生态环境文化产品创作、农村环境保护、学校特色环境渗透教育、环保志愿团队建设与管理、绿色志愿服务、环境教育师资培训等深入基层各领域的环境宣传教育项目等。

(二)品牌项目申报所在组织已连续两年申报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形成品牌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推广,力争打造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环境公益示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本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1021日。

(二)项目经费。根据申报项目实施需要、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及社会影响力综合评估,决定项目经费。单个项目申报金额2-20万元

(三)项目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将word版本的申请材料(附件1)在1021日前发送至schbxj@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申请机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请品牌环保宣传教育公益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需要一并提交已实施的项目相关视频、图片、新闻宣传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评审方法。本次申报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针对性、创新性、可行性、持续性、资金预算合理性各15分,示范性25分。宣教中心将于10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宣教中心将与项目联办机构签署协议,按项目计划书执行。项目联办机构需按照协议要求提交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所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天,接受监督。无任何异议后与项目联办单位签订协议。

(三)所有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都将在“四川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上进行全程宣传

(四)项目联办机构须严格按照《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项目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程程李欣颖  

话:028-61505631

真:028-61359763

箱:schbxj@126.com

附件:1.2019年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申请书

2.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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