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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主题科普片拍摄制作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6 11:21:39] [来源:] [关闭]

为宣传普及土壤环境相关知识,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土壤环境保护。我中心拟拍摄制作系列科普宣传片,并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

主要围绕土壤环境的基础知识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内容,农用地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污染地块管理,保护土壤的措施、方法等四个方面拍摄系列科普宣传片,进一步增强打好“净土保卫战”的信心,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2、摄制要求

1)定位准确、构思新颖、画面生动、情节富有感染力,不限动画、拍摄等表现手法,符合科普宣传表现形式;

2)作品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保证原创性;

3)要采用广播级电视专用设备或电影设备拍摄,保持影像高清晰度,保证画面质量。成片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

4)后期编辑中采用最新数码科技包装,每部成片时长控制在1分钟左右。

3、项目预算

总计经费预算不超过7万元。

二、制作单位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需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相关从业资质,拥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和相应的专业设备与技术能力;

3、近年来有承担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要求

提供比选材料即视为报名,比选材料须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若法人报名,须持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非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请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准备比选材料,一式2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及前述“制作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科普片创意策划方案及预算;

3、近几年相关类似案例的介绍和样片。

四、比选流程

1、126日起进行网站公告,征集潜在的供应商提交比选材料,报名参加;

2、12月10日17时前提交比选材料,报名参加比选;

3、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选,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以最终比选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并签订协议书,启动项目。

如超过半数以上评审人员认为此次报名供应商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则此次比选无效。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曹钦温宗萍

电话:028-61351187

地址: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声像科(成都市光华东三路88号208室)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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