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宣中心函〔2019〕5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四川“美境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有关单位:
四川“美境行动”自2011年启动以来,已连续举办七年,对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解决身边的环境问题做出积极贡献,深受广大中小学生欢迎。为进一步培养全省中小学生环境素养和科学创新能力,丰富社会实践经验,增强社会责任与担当,使环境保护思想从点滴渗透到向行为实质转变,知行合一,久久为功,达到“ 美源于心,境成于行”的目的,结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主题,经研究,今年将继续在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四川第八届“美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全省范围内中小学(包括中专、职校)、幼儿园均可报名参加。项目成果实施报告申报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前,项目要求及奖项设置详见参赛细则(见附件1)。
二、组织及申报
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至少10所以上各级中小学校(包括中专、职校)、幼儿园参与,并就“美境行动”开展广泛宣传,切实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各参赛人员自行登录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官网(http://sthjt.sc.gov.cn/stjs/jgsz/zsdw/scshbxcjy/tzgg/)“通知公告”中下载第八届四川“美境行动”实施报告(见附件2),每所学校可提交多个方案实施报告。项目办公室将于11月组织评选并表彰优秀实施方案、优秀辅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美境行动”项目办公室 余羚瑶 吴昭华 028-61359790
电子邮箱: schbxjmj@126.com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邮 编: 610091
附件:1.第八届四川“美境行动”参赛细则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