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宣中心函〔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构建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更好地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将继续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全省征集并联合实施第四届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省内各大高校院所、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在川环保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从事公益的法人
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紧紧围绕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生态环保科普知识,倡导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内容进行设计,具有较强实践性、可操作性和较广泛的参与性。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务实,利于持续推广,有预期目标和具体项目成果,并有项目推广宣传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实施时间
项目分两批结项:
第一批项目自确定入选后需在2020年6月上旬全部实施完成(适用于六五环境日主场开展的宣传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第二批项目自确定入选后需在2020年11月下旬全部实施完成(适用于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一般项目:
1、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自身优势积极行动,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
2、围绕生物多样性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策划实施有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尤其做好“呵护自然生态、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推动我省生态保护与修复。
3、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开展文艺创作,传播生态价值观念,弘扬生态文化。
4、建立和培育环保志愿者队伍,探索有效管理机制,提升我省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从事绿色志愿服务的能力。
5、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现状及变化调查,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传播。
6、围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创作可用于主场活动传播展示的宣教成果。
7、其他以创新形式开展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二)品牌项目申报:申报项目为已经实施的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形成品牌并取得一定社会效应,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创新,力争打造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公益示范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本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7日。
(二)项目经费。根据申报项目实施需要、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及社会影响力综合评估,决定项目经费。单个项目申报金额2-30万元。
(三)项目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将word版本的申请材料(附件1)在4月7日前发送至schbxj@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申请机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请品牌环保宣传教育公益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需要一并提交已实施的项目相关视频、图片、新闻宣传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评审方法。本次申报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针对性、创新性、可行性、持续性、资金预算合理性各15分,示范性25分。宣教中心将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宣教中心将与项目联办机构签署协议,按项目计划书执行。项目联办机构需按照协议要求提交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所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天,接受监督。无任何异议后与项目联办单位签订协议。
(三)所有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将在“四川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上进行宣传。
(四)项目联办机构须严格按照《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项目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程程 李欣颖 张 瑶
电 话:028-61505631
传 真:028-61359763
邮 箱:schbxj@126.com
附件:1.2020年四川省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