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宣中心函〔2021〕4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培养全省中小学生环境素养和科学创新能力,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四川“美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在本地区广泛宣传,并组织10所以上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参加“美境行动”评选活动,参赛细则见附件1。
每所参与学校可提交多个实施报告,并于2021年10月10日前提交《第十届四川“美境行动”实施报告》(附件2)。“美境行动”项目办公室将于11月组织评选并表彰优秀实施方案、优秀辅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美境行动”项目办公室 吴昭华、钟晴028-61359790
电子邮箱:schbxjmj@126.com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邮 编:610091
附件:1.第十届四川“美境行动”参赛细则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