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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首个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建成投用

发布时间:2021-05-14 15:50:29 来源:泸州市

近日,位于江津石蟆镇中坝岛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正式建成投用,这也是川渝地区首个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

据了解,今年4月7日,重庆五中院、四川泸州中院、江津法院、合江法院与石蟆镇政府签署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约定联合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力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按照建设计划,五方选址江津石蟆镇中坝岛原羊石学校中坝教学点校址建设基地。中坝岛是长江入渝的第一个人居岛屿,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周边水域栖息了长江鲟、胭脂鱼等国家级重点保护鱼类14种。此外,岛上退捕渔民占据了相当比例,在此建设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意义重大。

该基地占地450余平方米,集中展示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成渝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成果等内容。经过近一个月的加速建设,目前已初具雏形。值得一提的是,该基地还融入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生态环境修复等五大功能,力争建设成具有环境司法保护特色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推动形成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下一步,川渝两地法院将依托该基地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深入开展跨区域环资案件调研交流、流域性生态环境修复,及时引导吸纳川渝两地相关行政机关参与基地建设,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的有机衔接。

川渝首个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建成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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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于江津石蟆镇中坝岛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正式建成投用,这也是川渝地区首个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

据了解,今年4月7日,重庆五中院、四川泸州中院、江津法院、合江法院与石蟆镇政府签署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约定联合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力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按照建设计划,五方选址江津石蟆镇中坝岛原羊石学校中坝教学点校址建设基地。中坝岛是长江入渝的第一个人居岛屿,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周边水域栖息了长江鲟、胭脂鱼等国家级重点保护鱼类14种。此外,岛上退捕渔民占据了相当比例,在此建设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意义重大。

该基地占地450余平方米,集中展示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成渝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成果等内容。经过近一个月的加速建设,目前已初具雏形。值得一提的是,该基地还融入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生态环境修复等五大功能,力争建设成具有环境司法保护特色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推动形成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下一步,川渝两地法院将依托该基地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深入开展跨区域环资案件调研交流、流域性生态环境修复,及时引导吸纳川渝两地相关行政机关参与基地建设,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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