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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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4 10:59:20] [来源:广安市] [点击量:] [关闭]

近年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治理成效稳步提升,2020年全市8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治理,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为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4月1日,广安市在前锋区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何继军主持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李静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改变乡村发展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整治。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工作。优化治理模式及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要坚持“可持续、可利用、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健全完善运维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注重运维管理,统筹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等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科学选择运行管护模式,确保治理长效。统筹保障治理资金。要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行业归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对华蓥山山水林田湖草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水污染防治激励资金等项目资金进行打捆使用,发挥资金聚合效益。要积极向上争取中省项目资金,积极编制包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纳入中央、省级项目库。

三要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导考核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治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按季度对设施外排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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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

发布时间:2021-04-04 10:59:20 来源:广安市

近年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治理成效稳步提升,2020年全市8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治理,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为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4月1日,广安市在前锋区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何继军主持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李静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改变乡村发展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整治。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工作。优化治理模式及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要坚持“可持续、可利用、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健全完善运维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注重运维管理,统筹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等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科学选择运行管护模式,确保治理长效。统筹保障治理资金。要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行业归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对华蓥山山水林田湖草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水污染防治激励资金等项目资金进行打捆使用,发挥资金聚合效益。要积极向上争取中省项目资金,积极编制包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纳入中央、省级项目库。

三要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导考核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治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按季度对设施外排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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