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广安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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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4 17:23:29] [来源:广安市] [点击量:] [关闭]

3月22日,广安市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莉通报广安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莉介绍,2021年1-12月,广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0天,优良率达87.7%,PM10、PM2.5日均浓度分别为51.5、33.9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8位,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5位,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全市17个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市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其中,嘉陵江金子、渠江码头、御临河幺滩等5个国考断面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大洪河黎家乡崔家岩、南溪河摇金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无重度污染耕地,轻中度污染耕地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53%。固废危废处置逐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声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我市主城区声环境、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8分贝、65.6分贝,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标。

刘莉表示,2022年,广安市将强化重点治理,紧盯水泥、化工、砖瓦、医药、喷涂等重点行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并将加强高空瞭望系统、小微站、走航车、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运用,强化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交叉检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联防联控机制,探索渝广、川东北区域协同治理路径,推动区域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实现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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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广安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3-24 17:23:29 来源:广安市

3月22日,广安市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莉通报广安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莉介绍,2021年1-12月,广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0天,优良率达87.7%,PM10、PM2.5日均浓度分别为51.5、33.9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8位,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5位,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全市17个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市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其中,嘉陵江金子、渠江码头、御临河幺滩等5个国考断面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大洪河黎家乡崔家岩、南溪河摇金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无重度污染耕地,轻中度污染耕地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53%。固废危废处置逐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声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我市主城区声环境、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8分贝、65.6分贝,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标。

刘莉表示,2022年,广安市将强化重点治理,紧盯水泥、化工、砖瓦、医药、喷涂等重点行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并将加强高空瞭望系统、小微站、走航车、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运用,强化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交叉检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联防联控机制,探索渝广、川东北区域协同治理路径,推动区域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实现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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