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 川办发〔2022〕17号 | |
分 类 : | 发文日期 : | 2022年02月08日 | 主题词: | ||
名 称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川办发〔2022〕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川办函〔2018〕10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