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 文 号 : | 川环函〔2023〕303号 | |
分 类 : | 发文日期 : | 2023年04月07日 | 主题词: | 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 | |
名 称 : | 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第六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及相关委员会、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选树生态环境先进典型,深入挖掘生动事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第六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活动由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主办。在生态环境厅宣教政研处设立评选活动办公室,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筹备、宣传、协调等活动日常事务。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6月。
5月上旬前各地各单位完成申报;5月中旬前完成评选及公示;评选结果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四川主场活动上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四川省“绿色先锋”
申报对象:在川各行业各领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鲜明的环境公共利益指向,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做出了成绩;
2.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影响作用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3.在公益环保行动、公共服务事业、企业履责、学术研究、媒体传播、艺术创新、帮扶群众等方面对生态环保事业有积极贡献和影响;
4.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社会公众具有显著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四川省“最美基层环保人”
申报对象: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处级以下,不含处级,包括环保网格员;厅机关干部不参与评选)。
申报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充分发扬“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
3.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不畏艰难,积极探索,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
4.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四川做出积极贡献,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全省生态环保队伍具有显著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已入选“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和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以及往届四川省“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的不再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
1.四川省“绿色先锋”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机构等单位可推荐申报1—2名“绿色先锋”。
2.四川省“最美基层环保人”
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动员,经严格审核后,推荐2—3名“最美基层环保人”。
(二)评选
1.初评
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查甄别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委会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初评候选名单。申报材料信息不实被证实者,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候选人。
2.公示
(1)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候选名单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四川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省级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2)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实名举报问题,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责成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
(3)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举报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举报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举报者的意见。
3.终评
(1)采取专家投票和网络展示同步进行的方式。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投票,同时在“四川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展示。评委会由评选活动办公室邀请不同界别的专家及公众代表组成,进行评选。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的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给予客观评价。
(2)评选结果提交主办单位审定,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员提交不实信息、编造捏造事迹,或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获得称号后被查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称号并追责问责。
(三)发布
评选结果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四川主场活动上向社会公布。
(四)宣传
通过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人物形象,采取访谈、展览、巡讲等方式,充分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最大程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入选者将优先推荐参与其他领域以及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优评优活动。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23年四川省第六届“绿色先锋”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2023年四川省第六届“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提供候选人彩色高清个人工作或生活照片3张,需有照片说明;
3.提供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报送方式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5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以zip压缩包格式发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邮箱(邮箱:scstpx@126.com,邮件名为“推荐类别+推荐单位”),包括推荐单位盖章的推荐表pdf扫描件及推荐表word电子版、照片、获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广泛发动。请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代表参与申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及相关委员会、总工会、团委、妇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客观公正,严格开展推荐评选对象党风廉政、遵纪守法情况审查,确保推荐申报质量,推荐积极向上、群众认可、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做好四川省第六届“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宣传工作,加强对获选先进典型的宣传,传播展示获选典型的先进事迹、感人精神,发挥价值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联 系 人:生态环境厅宣教政研处 吴 实
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张钰玲
联系电话:(028)80589179 61505631
邮 箱:scstpx@126.com
地 址:评选活动办公室(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成都市光华东三路88号)
邮 编:610091
附件:1.2023年四川省第六届“绿色先锋”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
2.2023年四川省第六届“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