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教育厅 文 号 :
分 类 : 发文日期 : 2023年05月16日 主题词:
名 称 : 关于开展“环境日校园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环境日校园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环宣教〔2021〕19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行动计划〉的通知》(川环函〔2021〕860号)文件要求,结合六一国际儿童节、六五环境日等重点节日,计划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开展“2023年环境日校园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底至6月初

三、活动安排

由生态环境厅、教育厅牵头统筹,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集中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环境日校园活动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学生近距离探秘环保设施

有序组织学生走进身边的城市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境监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通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微信小程序作为预约渠道),现场倾听环保知识、近距离接触环保设施,使学生对水资源保护、垃圾分类处置等产生直观、深刻的感受,引导学生关注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成为生态文明的宣传者、倡导者和实践者。

(二)倡导师生共学生态文明知识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校师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学习活动,可借助四川环境教育在线系统电脑端和小程序端作为学习平台(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或关注四川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网址:http://sthjt.sc.gov.cn/sthjt/c104431/xcjyzx_hjjy.shtml),通过对学生进行绿色、生态和环保教育,形成师生参与、人人学习的环境教育机制,并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三)开展其他环境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鼓励学校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结合六五环境日,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校内外实践活动,如我是生态解说员、“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小小河湖长体验、环保主题摄影展、生态环保诗词大赛、“身边的环保故事”手抄报展示等,引导更多学生争做生态环保小标兵,为建设美丽四川贡献力量。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活动主题,组织动员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积极进行环境教育实践,共同营造同频共振、上下联动的活动氛围。

(二)创新形式。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和活动主题积极策划,将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实践全过程,牢固树立“环境教育要贴近学生,要注重发展学生潜能”的理念,将环境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推进环境教育交互式教学,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强化宣传。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通过“小手拉大手”将活动影响从学校辐射到家庭、扩展到社会,吸引全社会关注、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四川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成果报送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优秀活动成果报送生态环境厅、教育厅,便于在省级公众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环境日校园活动周”开展情况总结于6月30日前由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联合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生态环境厅。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政策研究处  吴  实

联系电话:028-80589179

四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冯  艳

联系电话:028-86112384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吴昭华、钟  晴

联系电话:028-61359790

邮    箱:schbjyk@163.com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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